重庆:加强城镇生活污水系统治理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2019年以来,重庆市坚持强化上游担当、积极履行上游责任,聚焦老旧管网改造、系统安全韧性、雨季溢流污染等问题,按照“源—网—厂—河”系统施治理念,推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当前,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657万吨/天,城市建成区市政排水管网密度达16公里/平方公里,分别较“十三五”末提高33%和20%,长江干流重庆段国控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提供强力支撑。

突出“三化”,全速推进管网问题排查

为全面摸清管网问题,重庆市启动实施城市排水管网“空间、功能、结构”三属性精细化排查,累计完成市政排水管网空间属性排查2.9万公里,基本实现全覆盖;完成市政排水管网功能性、结构性排查1.3万公里,拟在未来3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排查标准规范化。制定《重庆市城镇排水管网精细化普查成果检查验收指南》《排水管网精细化普查成果常见问题手册》,指导各区县实现完整、规范、系统排查。

排查任务制度化。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过现场检查与资料核查相结合,按年度开展排水管网精细化普查现场核查,通报各区县工作进展。同时,将排查工作纳入各类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及年度考核、高分报表指标体系,打表推进各区县工作,进一步压实排查责任。

排查成果信息化。建立“第三方机构、区、市”三级成果校核体系,将排查成果全部纳入市级排水管网数据库,累计入库数据1104万条,影像资料68万段,初步形成全市排水管网GIS一张图。

着力“三补”,全力提升排水系统韧性

聚焦老旧管网污水处理设施韧性不足、雨季污水溢流难等问题,重庆市深入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主城溢流控制工程等专项工作,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生活污水直排口、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补牢源头控污防线。聚焦城镇老旧小区排水管网设施不全、雨污不分等问题,将排水管网更新改造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内容,累计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087个、169万户。未来3年,将结合正在谋划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力争80%以上的城镇生活小区达到污水零直排标准。

补齐排水管网短板。结合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两江四岸”治理提升等重点专项行动,实施市政排水管网建设改造,累计新改建市政排水管网1.3万公里,消除雨污错混接点1.83万个。未来3年,拟新改建市政排水管网5000公里,基本消除已排查出的雨污错混接点。

补足处理能力缺口。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工程128项,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7.5万吨/天,建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未来3年,拟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10万吨/天。

强化“三统”,全面构建综合治理体系

重庆市坚持“规建管”全周期、“厂网泥”全要素系统施治理念,加强市级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区县政府属地监管责任、乡镇街道巡查管护责任,基本形成市级统筹、区县统揽、镇街统管的城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体系。

发挥市级统筹作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高标准治理城市生活污水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发挥市级相关部门行业管理、环保监督、项目审批等职能优势,系统化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提升区县统揽作用。各区县政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因地制宜推动落实各区县高标准治理城市生活污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累计形成城镇排水设施2024年计划项目374个、总投资115亿元,远期储备重大项目143个、总投资101.1亿元。

调动镇街统管作用。推动基层智治体系建设,将“水污染防治监管”纳入镇街工作人员职责范畴,充分发挥镇街工作人员熟悉环境、贴近群众等优势,开展辖区内自然水体和排水设施日常巡查、配合开展排水监督、引导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水污染防治基层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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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9日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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